关于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的通知
撰稿:   发布日期:2020-01-10   来源:

各学习中心及有关毕业生:

2019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已顺利结束,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及档案已制作完毕。现将学位获得者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各学习中心到教学部领取本中心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及档案,并负责发放,202031日前将证书及档案签领单寄回教学部。

2.领取时间:2020113日。

3.学位证书及档案领取地点、联系人

地点: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大楼A304,联系人:王老师,联系电话:05922187710

4.注意事项

第一,学位获得者本人凭身份证到有关学习中心签领。

第二,学位证书及档案原则上不得代领,如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中心领取,可委托他人代领。代领者须提交学位获得者手写委托函及身份证复印件、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,方可代领。否则,不得代领。

第三,学位获得者领取证书时,应认真核对证书内容是否有错,如发现有错,应立即报告学习中心,由学习中心上报教学部,以便改正。

第四,学位档案自行保管或交给有关部门,不得自行拆封。否则档案作废。

特此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教学部

       二○一九年一月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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